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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法院:严厉打击“两抢一盗” 努力彰显司法威力
我院公开审判一抢劫案件
作者:辛云山  发布时间:2009-11-20 10:36:31 打印 字号: | |

    3月3日下午,我院刑事审判庭在渭南职业中专公开开庭审判宁露露、宁宝宝抢劫一案,渭南职业中专和育红初中3600余名师生参加旁听,市、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区委政法委领导应邀出席庭审现场,经当庭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市、区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临渭区人民法院围绕审判职能,抓住有利时机,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严打方针,通过庭审进社区、庭审进农村、庭审进企业、庭审进军营、庭审进校园等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大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力度,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促进一方稳定的社会效果。被告人宁露露现年18岁、宁宝宝17岁,二被告人系同村村民。2008年9月28日20时许,被告人宁露露提议抢劫作案,宁宝宝表示同意,二人即在渭南城区朝阳大街铁路附近寻找目标伺机作案。21时许,被害人薛朋城路经此处,被告人宁露露即上前拦截并将其带至附近小树林,采用威胁、殴打之手段,当场从薛身上劫取现金31.8元。继而被告人宁露露要求被害人薛朋城随后再拿现金500元,并让薛将其带至租住房处住宿。后因薛租住处大门已关,被告人宁露露向薛索要了房间钥匙后离开。次日早,被告人宁露露在被害人薛朋城租住房内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所劫赃款二被告人已共同挥霍。鉴于该案具备一定的典型性和较大的社会影响,经教育部门的要求,按法律程序批准后,院领导决定将此案作为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的首例案件,在渭南职业中专公开开庭审理。为确保公开审理工作的成功顺利举行,院长张振国和主管副院长李振英亲自研究制定庭审提纲和安保方案。审理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经合议庭当场合议,当庭作出了宣判。鉴于被告人宁露露曾因抢劫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仍不思悔改,在缓刑考验期内继续抢劫作案,依法撤销其原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宁宝宝犯抢劫罪,鉴于其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且认罪态度较好,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审理结束后,我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田应战结合宁露露、宁宝宝的犯罪事实,在深刻剖析犯罪根源的基础上,作了题为《远离犯罪,做最好的自己》的法制教育报告。报告重点围绕中学生如何远离犯罪、加强自我保护进行了法制教育。其生动、深刻的报告内容赢得了师生的阵阵掌声。

责任编辑:支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