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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法院:强化执行措施 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
我院48小时集中执行活动成效显著
作者:刘娟洁  发布时间:2010-05-22 17:29:09 打印 字号: |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高院《关于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的通知》精神,提高案件执结率,全面完成执行工作“五项”目标,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在院党组的精心安排部署下,“48小时”集中执行活动于2010年5月19日晚8时至2010年5月21日晚8时展开。

    此次活动的开展,全院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张振国院长为总指挥,副院长李振英、执行局长王选民为副总指挥的48小时集中执行领导小组,并抽调全院干警80余人组成了三个执行小组,开展集中执行活动。5月19日晚8时,全体参战干警按时集中,张振国院长作了战前动员,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李振英副院长对这次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王选民局长宣布了集中执行活动实施方案。活动中全体参战干警按照党组安排,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文明规范执行,经过两个昼夜的连续作战,共依法拘传32人,对其中6人予以司法拘留,当场兑付案款15万余元,执结案件6件,和解执行4件,使一些长达十余年的难案、缠案得到圆满执结,彰显了法律威严,树立了法院形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这次“48小时集中行动”,由于院、科领导率先垂范,安排部署周密细致,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后勤保障周到有力,确保了整个行动的顺利圆满。行动中,涌现出了“舍小家、为大家”,忘我工作的优秀干警。执行二科副科长杨李军在父亲身患癌症,仅做手术两天还在重症监护室需要照顾的情况下,毅然投身到这次活动中;3名干警的子女面临高考关键时刻,顾不上关照孩子,无半句怨言,始终坚守执行一线;长期带病坚持工作的一等功臣、省级劳模李振英副院长在血糖高达13.1的情况下,通宵坚守工作岗位,积极配合坐镇指挥的张振国院长,及时收集掌握行动情况,果断处理各种问题,确保了整个集中执行行动的圆满成功。

责任编辑:周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