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临渭法院:加强司机队伍建设强化警车管理
作者:田智勇  发布时间:2010-06-04 11:10:27 打印 字号: | |

    6月4日上午,临渭法院为强化警车使用管理制度,提高警车使用管理效率,增强驾驶员遵纪守法意识,召开了警车驾驶员专题教育会。

    会议由主管副院长李振英统一安排,办公室主任张谦萌主持,全院所有驾驶员参加,并邀请临渭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冯伟为临渭法院警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会议强调:要把加强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和警车使用管理工作与全市法院正在开展的“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和公安部门当前开展的“警车整治”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把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当作维护法院形象的一件大事来抓,促进法院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建设,推动管理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会议要求:全体驾驶员必须充分认识到全市法院正在开展的“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落实;要严格落实警车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警用车辆,节假日警车一律封存管理。警车仅限于警务和公务活动使用,非警务和公务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警车,更不得作为个人上下班的代步工具;严禁酒后驾驶警车,警车外借,挪用、转借警车牌证,使用警车接送学生,参与婚丧嫁娶、钓鱼、旅游等警车私用活动;非警务活动不得亮警灯、鸣警笛或停放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旅游景点等不宜停放警车的地方。执行公务后的车辆,须即刻回院并停放在指定位置,确因特殊原因当日不能回院者,须报主管院长批准。要服从后勤管理,服从规章制度,不得出带病车、故障车,确保合理用车和行车安全。杜绝“阳光下的特权”和“马路上的腐败”。

责任编辑:周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