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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法院:审理刑事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团”
作者:周东峰、潘耀萍  发布时间:2011-04-19 09:45:20 打印 字号: | |
  • 陪审团成员认真旁听案件审理
  • 庭审现场
  • 陪审团评议案件

    4月18日上午8:30分,临渭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程志民(化名)交通肇事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在临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首次出现了9名公民代表组成的“人民陪审团”。为此,华商报、西安晚报、渭南电视台、渭南日报等多家省市新闻媒体参加了审理旁听并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审理开始时,9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代表、社区干部、村民群众、企业代表、退休干部等组成的“人民陪审团”在指定团长的带领下,坐在了法庭为“人民陪审团”指定的专用区域内,审判员向“人民陪审团”发放了征询意见表及相关法律条文资料。“人民陪审团”全程旁听了案件的审理,各位团员不时地边听边记录下了有关审理的情况,整个庭审现场秩序井然。

    庭审结束后,指定团长召开了全体“人民陪审团”成员会议,座谈了案件的审理情况及庭审的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对案件进行了认真评议。每名人民陪审团员均签署了案件情况评议表和案件审理情况征求意见表,由团长收集后,统一交合议庭。人民陪审团评议结果将作为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重要参考。此案将择日宣判。

    此次临渭法院审理刑事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团”是深化审判“五进”活动和征询旁听公民对裁判意见的又一创新工作机制,是一种民意沟通吸纳机制,是为了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推进司法民主,充分保障司法人民性的一次大胆尝试和举措。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将不断探索和实践在全院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团”工作试点机制。

责任编辑:周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