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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法院: 公布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作者:周东峰、傅瑜  发布时间:2012-05-09 09:09:09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加强临渭法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临渭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临渭法院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中层正、副职空缺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竞争上岗,优化中层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具有生机和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

    工作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本次中层正、副职空缺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在临渭区委领导下,由临渭法院党组组织实施。为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成立临渭法院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建国

    副组长:王军武

    成 员:赵孟怡、许海龙、杨安武、王选民、周东峰、 张谦萌、宋芳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政工科具体负责本次竞争上岗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竞争职位

    本次竞争上岗职位共10个,其中中层正职职位4个(业务部门正职2个、综合部门正职2个)、副职职位6个(均为业务部门)。这次竞争上岗,只竞争中层正、副职职位任职资格,具体职位的人选由党组研究决定,并按组织程序申报有关部门任命。

    四、基本条件和资格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除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性观念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讲原则,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竞争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开拓进取,敢于管理,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爱岗,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错案或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报名资格

    1、竞争中层正、副职职位的,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担任中层副职满五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50岁以内。

    2、竞争中层正职岗位须是现任中层副职以上人员;竞争中层副职岗位须是助理审判员(2010年底以前任命)职务以上人员。

    五、竞争上岗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5月3日—5月8日)

    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党组的安排部署,起草《临渭区人民法院中层正、副职空缺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党组研究后,上报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人大人代委,并公布方案。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5月9日—5月11日)

    采取个人报名与主管领导推荐的办法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竞争上岗领小组办公室负责。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领小组办公室领取和报送报名表,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个人报名申请。凡未领取报名表或未按时交回报名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竞争。

    (三)组织实施竞争上岗(5月12日—5月23日)

    中层正、副职空缺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程序为:第一轮笔试,第二轮竞职演讲,第三轮民主测评,最后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1、第一轮考试(笔试占总分的30%)

    考试为闭卷,满分100分,内容为:法律理论及法律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法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法院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2、第二轮竞职演讲(演讲占总分的30%)

    演讲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及业绩、竞聘后的工作设想以及对竞聘的态度,时间不超过5分钟。演讲前抽签决定演讲顺序,演讲完毕后,由评委为演讲者打分,当场亮分,满分100分,最低60分,按有效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值,评委每次打分必须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

    3、第三轮民主测评(测评占总分的40%)

    召开全体干警大会,按照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竞争的职位进行民主测评。具体换算方式为:

    民主测评得分=(得票数÷参会总人数)×100×40%。

    4、组织考察和综合评定 对三轮得分情况汇总后,院党组依照得分排名以及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及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经综合审定后院党组研究提出拟任人选报有关部门审批。   

   (四)任前公示(5月24日—5月30日)

    经临渭法院党组研究后,对拟任命的人员在临渭法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五)决定任命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以临渭法院党组的名义分别报请临渭区委组织部和政法委审核、备案,临渭区人大任命。

    六、工作要求和纪律

    这次临渭法院中层正、副职空缺职位竞争上岗工作要在临渭区委组织部、政法委的领导下,认真组织,精心安排。    

    一是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程序性强,一定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集中精力抓好竞争上岗每阶段工作,要把握重点,明确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工作,确保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工作。各部门要根据干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引导全体干警积极支持和参与竞争上岗选拔工作。

    三是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强化干部群众对竞争上岗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不允许任何人搞任何非组织活动,如有发现,一律取消竞争资格。院纪检组、监察室要全程做好监督保障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竞争上岗的各个环节都要公开透明,要按规定适时公开、公示有关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确保整个竞争选拔过程规范有序进行。

    七、本实施方案由临渭法院中层正、副职空缺职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周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