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临渭法院: 渭南市临渭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及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视察报告
作者:临渭区人大办印发  发布时间:2012-09-15 08:32:56 打印 字号: | |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法农委组织法农委全体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及相关人员,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广义的带领下,于2012年7月26日对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及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中听取了区人民法院的工作汇报,与院领导班子成员及执行局的同志进行了座谈,查看了部分执行案卷,通过听、查、看、谈等环节,基本了解并掌握了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及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基本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针对执行环境不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的执行难问题,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执行工作全局,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强化执行工作措施,攻克执行工作难关,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水平有所提高,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区人民法院针对全社会普遍反映的执行难问题,结合2011年最高院开展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年工作,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最高院《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和省高院《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适用执行威慑措施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六项执行威慑措施。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一系列执行活动实施方案和意见,对执行案件进行摸底排查,明确领导、部门、人员三级责任,重点案件严格落实“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和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在2011年7月份开展“48小时”集中执行活动和10月份开展了“拉网行动”,共执行回案款70余万元,执行案结44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地打击了“老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

    (二)加强执行制度建设,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为了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管理,规范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增强执限意识,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执行的公开、公正、透明。根据省高院《三项制度》的规定,及时制定了《临渭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实施细则》、《临渭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审查监督机制的规定》、《临渭区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行申诉信访案件的规定》和《案件执行流程操作规程》,明确了执行流程操作规程的要求和原则,进行了案件管理流程、执行审查监督和执行申诉信访处理机构建设。

    (三)加强执行工作内外联动,加大执行力度。一方面强化法院内部联动,组建了以执行局为主,其他庭室参与,司法警察配合的执行小组。另一方面注重社会联动,加强与公安、工商、房管、交警、城建等部门的协作,与此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四)关注特困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执行中的司法救助制度,是解决执行难的一种尝试性措施。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充分适用司法救助手段,多方筹措资金,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案件执行无望的情况下,及时对特困申请执行人实施适当的司法救助,彰显生道执行的司法理念,化解矛盾。2011年以来共争取救助资金26万元,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39人。

    通过区法院卓有成效的工作,2011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16件(其中旧存19件),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408件,执结率达98%;实际执结397件(含部分执结82件),执行实际到位率达95%;执行期限内案件执结率100%,无一超执限案件,无一错案;程序性结案11件,占2.6%;2012年1—6月份共收案195件(其中旧存8件),共执结106件(含旧存2件),执结率54%,执行到位率54%,无程序性结案。 2011年至2012年上半年,执结率、到位率双列全市基层法院前列,被省政法委、省高院授予“无执行积案法院”称号。

    二、存在问题

    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执行工作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宣传的方式还不够灵活。社会层面上对执行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明确,认为执行工作是法院的事,与部门和其他人无关,使得有些申请执行人不能很好的支持、配合执行工作。被执行人法制观念淡薄,诚信度缺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现象时有发生。

    2、与公安、检察、司法、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协调不到位,配合机制不完善,导致个别案件久执不结,影响案件的执行效果。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执行工作结合不紧密,和谐执行力度不够。

    3、个别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综合协调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需要。  

    三、意见和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诚信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要加强对重大执行典型案件的宣传,营造依法执行的舆论声势,取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公告形式,公布一些长期赖账不还的被执行人名单,以儆效尤,增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做好联系、沟通工作,争取各方配合。区法院要主动争取区委、区政府对执行工作的支持,要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和谐执行,减少对抗。加强与新闻媒体、公安、检察、司法行政、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有关部门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机关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支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对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严重抗法事件,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侦察、起诉,坚决依法惩处。

    3、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协助解决好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切实帮助人民法院改善执行工作条件。被执行人是政府职能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区政府应及时督促协调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区政府要适当增加区法院执行方面的经费,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4、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执行人员的培训力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全面提高执行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执行业务能力,增强公正执行、文明执行、廉洁执行的自觉性。要在总结执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新的执行方式,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工作水平,要深入学习和探索执行和解的技能和技巧,加大和解执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责任编辑:周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