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依法行使审判权,其主要职责是:审理辖区内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为服务大局、为人民司法,切实规范法官干警的司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法官干警良好形象和司法公信力,我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做到审判公开。司法公开既是促进公正司法的有力措施,也是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要按照“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阳光审判”, 深化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落实司法公开各项措施和制度,积极开展公开审判、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进一步推动普法宣传,增进群众了解、支持和监督法院工作。为增强工作透明度,特在临渭区法院网公布院长信箱(lwqfy0913@163.com),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确保司法公正。没有司法公正这个前提,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要严格依法办案,依照法律办案,按照法定办案原则,依法公正裁判,确保对每一起案件都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处理公正,审判程序合法,确保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严格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和各项纪律规定,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或利用办案之机和个人影响,谋取私利等;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深刻对照检查自己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转变司法作风,增强法纪观念和责任感、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清正廉洁。如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愿接受组织的任何处分。
“公生明,廉生威”,没有廉洁,公正就没有保证;没有公正,公信就无从谈起;没有公信,权威就是一句空话。“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将所有审判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自觉公开执法办案全过程和各个环节,自觉接受各个方面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就能离腐败远一点。作为一名法院的院长,要忠于法律、忠于职责、严格自律,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并教育我们的法官干警,要有“包公”精神,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以对自己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恪守良心底线、法律底线、廉洁底线,严格、依法、公正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权利案,以一个个公正的判决取信于民,用一个个公正的判决提高司法公信。
以上是我的承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