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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法院:能动司法 一心为民
-----临渭区法院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工作侧记
作者:周东峰、田珍  发布时间:2013-12-12 15:11:43 打印 字号: | |
   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等多项殊荣。尤其刑事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刑事审判庭”荣誉称号,是全省法院134个刑事审判庭中基层法院唯一获得全国先进的优秀集体......创下多项荣誉的背后,就是临渭区法院践行能动司法,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生动实践。

   今年以来,临渭区人民法院党组带领全体法官干警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整体推进、重点创新、齐心协力、争创一流”的奋斗目标,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司法公正为中心,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区域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受到各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加强审判执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截止11月,临渭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01件,审执结3121件,结案率达80%,收结案分别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5个百分点和提高了3个百分点,高于全市法院平均结案率4个百分点。民商事案件调解1707件,调解率达82.69%,无一超审限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涉诉信访案件,各项审判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取得这一成绩,源于临渭区法院强烈的责任感,也源自于他们开拓创新的精神。

   率先在全省法院试点开展“人民陪审团”、“量刑规范化”、“少年审判法庭机制”工作,被指定“全市法院外国人犯罪一审法院”。在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以来,全面贯彻量刑规范化规定,并且不断总结和改进量刑规范化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为全省深入推进此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实践支撑。

   率先在全省法院成立“少年审判庭”,专门审理各类涉及未成年案件,推行庭前社会调查、庭审教育感化、庭后回访帮教的工作模式,确定了“办案人员专业化”的思路,促进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规范发展。

   率先在全市法院推行开展“农忙法庭、假日法庭、葡萄园区法庭”等各类专业法庭活动,建立“一村一法官”、“巡回办案点”、“法官工作室”、企业法律服务联络点等制度,积极主动为企业、农村、园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方便群众诉讼,服务辖区经济发展,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依法保障招商引资的投资环境,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采取“审前沟通、审中协调、审后疏导”的行政审判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的工作机制,把协调机制纳入“大调解”格局,作为化解、解决行政争议的方法和程序要求,取得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

   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和“集中执行活动”,破解“执行难”。对一些重点案件采取强制集中执行措施,对双元商城小吃城、临渭区国税局、崇凝六组等三起房屋租赁案,组织近600名警力,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强制执行活动,将被执行人在租赁场所中的所有物品全部强制搬离,强制其履行腾房义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及多家新闻媒体对执行活动现场进行全程监督,扩大了强制执行活动的影响力。 

   践行能动司法,强化司法为民理念

    

   立案信访工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体现法院司法为民的重要窗口,也是人民法院树立良好形象的基础所在。为了方便群众诉讼,临渭区法院强化立案信访大厅职能,落实省法院便民利民“十项措施”,并增加涉军维权和诉前调解功能,使现有10项功能扩充增加至12项。

   加强诉讼引导、诉中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在立案大厅设立诉讼参考指南专区,安装电子触摸屏,全体法官监督台、案件流程、诉讼指导等各类诉讼信息和诉讼提示应有尽有,有效引导当事人文明理性诉讼。

   设立便民服务台,摆放有老花镜、笔、墨、纸张、饮水机,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了便利。特别是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指导其完成各项诉讼活动。

   有一流的基础设施,更有一流的服务。

   推行电话立案、上门立案、邮寄立案、预约立案等多种快捷立案方式及提供格式化起诉状等便民服务项目,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加强诉讼风险提示工作,对立案进入诉讼程序的每位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和权利义务告知,并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使当事人理智地认识到可能承受的诉讼风险,确保当事人能有效地运用司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不断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护老人、儿童、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为困难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联系法律援助律师,使普通百姓真正享受到了法律的关怀和公正。

   建立民生和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完善涉军维权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了涉军维权联络点、法律咨询点、司法联络点的作用。设立道路交通肇事巡回法庭,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民生及涉军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扩大审判服务领域,提升司法亲和力。在这一项项服务中,临渭区法院还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文明接待等制度,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延伸审判职能,建立矛盾多元化解渠道

   人民满意的着力点在哪里?临渭区法院的审判职能就延伸到哪里……并将目光牢牢地锁定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上。盘点临渭区法院处理的大事小事,每一件都紧紧围绕“平安临渭、和谐临渭”为圆心展开,以“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半径不断拓展延伸……

   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利用率先在全省创建“三位一体”调解机制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了“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将全部法官逐一分配到临渭区的行政村、社区当中,充分发挥法官工作室机构设在基层、服务基层的优势,使正常审判工作与法官工作室工作两不误,相促进。

   一方面临渭区人民法院积极与镇村综治维稳和人民调解机构密切协作,围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这一目标,充分调动法官、农村基层组织、警务室工作人员、人民调解组织及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的积极性,把法院调解、司法调解、村组调解有效结合起来,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多层面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既依据法律法规、公正公平地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调处,入情入理地做好化解工作。

   另一方面,建立固定联系,使“法官工作室”成为法院和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纽带,实现了有矛盾纠纷随时联系,迅速处理、答复,不拘形式的便捷服务目的。做到了矛盾纠纷不出村、不上交,真正发挥了“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作用,形成了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有力的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针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连年上升的趋势,临渭区法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成立医疗事故调处中心,并在该中心设立医疗事故巡回法庭,组成专门合议庭,对调处中心受理的医患纠纷提前介入,及时了解当事人的诉请,尽力化解矛盾纠纷。

   同时,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对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法院立案受理前建议当事人首先选择诉前调解,当事人同意的将案件转至诉前调解中心,中心根据情况采取自行调解、邀请特邀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调解或将案件委托至各街镇司法所或村组、社区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等方式,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实现解决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今年以来,诉前调解中心调处各类案件300余件,转至各街镇司法所或村组、社区调处150余件,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如今,临渭区法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正沿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道路不断前行。
责任编辑:周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