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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法院:公开审理与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案
作者:周东峰、田珍  发布时间:2014-01-06 14:04:39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2014年1月6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与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一案。近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和医疗机构代表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四人,身为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张淑侠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期间,利用其作为产科医生的便利条件,趁机从医院将多名婴儿抱出拐卖,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构成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四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法院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四人失职罪一案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分别进行了法庭调查和质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

  本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周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