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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法院:故市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殊荣
作者:刘莎  发布时间:2014-01-14 11:26:43 打印 字号: | |
  2013年12月,临渭法院故市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殊荣,成为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庭,使临渭法院故市法庭在全省法院基层法庭中脱颖而出,成为全省基层法庭唯一两次荣获全国法院系统先进的基层法庭。

  近年来,临渭法院故市法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原则,不断强化审判职能,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年审理各类民事案件400件以上,年均结案率95%以上,调解率达80%以上。在案件大幅上升、案件难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无一错案,无一媒体曝光的负面案件和信访案件,以显著的审判业绩和良好的司法形象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先后被陕西省委政法委、渭南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多次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五好人民法庭”称号,并荣立“集体二等功”。尤其是2007年,在充分调研和走访的基础上,在辖区吝店镇率先设立了全市法院乃至全省法院系统首个固定巡回办案点,通过在办案点就近审理案件,方便了附近三个乡镇10余万群众的诉讼。并首创固定巡回办案点制度,受到了中省市相关媒体的报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08年4月,为构建大调解格局,发挥人民法庭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作用,故市法庭又率先在法庭设立“三调联动”办公室,全力推进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和高效运行,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受到了省市区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的充分肯定,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面对民事审判工作的新形势和新特点,临渭法院故市法庭将立足审判实际,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举措,不懈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周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