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临渭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中心在市中院涉军维权办公室的协调下,发挥诉前调解联动机制,邀请临渭交警大队、东风派出所等曾参与案件协调处理相关部门,成功化解一起历时两年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对法官释法明理,热情、高效服务的工作赞不绝口,表示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双方在和谐舒畅的气氛中握手言和。
该起交通事故发生于2012年7月20日,当日李龙云驾驶二轮摩托与武警渭南市支队士兵驾驶的越野车发生碰撞,致使李龙云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龙云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对方承担次要责任。鉴于李龙云年迈,武警支队承担了李云龙因本次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等共计172424.58元。出院后,李龙云以生活困难为由多次要求武警支队赔偿,双方一度发生过激烈的冲突和对峙,纠纷始终未能彻底解决。
获悉上述案情后,市中院涉军维权办公室和临渭法院积极约见当事人,立案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法官就案件核心争议点向当事人作了深入的分析和耐心的调解。多次调解下,终于打开双方当事人心结,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在两级法院共同努力和其他部门积极配合下,及时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充分体现了法院在保障部队军事建设和助力国防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