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号下午,临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建国深入诉前调解中心调研诉前调解工作,指导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分管院领导,政治处、办公室负责人参与调研。
宋建国院长在诉前调解中心查看相关卷宗、有关职能流程设置后,与诉前调解中心全体法官干警座谈交流,详细了解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并对诉前调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宋院长指出:有效化解矛盾,优化审判设置,加快办案进度,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是单独组建设置诉前调解中心的目的,区法院自2009年1月成立诉前调解中心以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每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千余件,受理诉前调解案件600余件,化解矛盾纠纷300余起,快捷有效的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减轻了群众的诉讼成本,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下一步诉前调解中心要继续坚持求真务实、创新发展思路,秉承司法为民理念,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减轻审判工作压力,不断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宋院长要求:一是要采取灵活的方式,对群体性和有关家庭纠纷的案件,及时与相关组织衔接,使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力争将案件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对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建议当事人首先选择诉前调解,当事人同意的将案件转至诉前调解中心,中心根据情况采取自行调解、邀请特邀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调解及将案件委托至各街镇司法所或村组(社区)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等方式,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实现了解决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三是要与基层法庭建立的“三调联动”机制相衔接,加强与各街镇党委政府和各司法所、派出所及村调委会、村特邀调解员等的协作配合,形成调解合力。四是加大“巡回办案点”和“法官工作站”工作力度,定期到各巡回办案点和法官工作站调解案件,及时发现和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后按程序予以司法确认。
最后,宋院长强调:要通过诉前调解中心的各种有效举措,使诉前调解工作高效运转,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形成新的矛盾纠纷快速化解机制,并力争在全市全省创出新的经验,为“宜居宜游、富美临渭、平安临渭”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