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经过执行干警不辞辛苦顺藤摸瓜的查控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使两起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上海设备公司与西安橡胶制品公司于2012年5月9日签订《合同书》,约定橡胶制品公司在上海设备公司处购买载货电梯两合,总价80万,并约定了货款支付方式。2013年10月25日,上海设备公司依约向橡胶制品公司交付电梯安装验收交接证明书并移交相关材料。橡胶制品公司先后支付房屋设备公司货款64万元,下余16万未付。上海设备公司诉至临渭法院,经审理判决橡胶制品公司支付上海设备公司货款1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橡胶制品公司仍不履行,上海设备公司向临渭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橡胶制品公司在法院另一件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案件中也作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55054元。案件情况使两位法官不谋而合、相互配合,共同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通过点对点查询,没有发现该公司的存款信息。承办法官来到橡胶制品公司厂房查看该公司财产状况,发现该公司已停产,没有经营收入和任何财产线索。正当法官因案件进入执行难瓶颈一筹莫展之际,申请人上海设备公司传真来的一张小小票据进入法官们的视线,这是一张他人向被执行人汇款的票据复印件,票据上的一串数字引起了法官的注意,这说明该公司有银行账号且该账号有进账的可能,欢欣鼓舞之余承办法官立即根据票据上显示的账号和银行,驱车前往中国银行,查询到该账号为橡胶制品公司的基本户,但开户行并不在该行,承办法官只能一家一家银行查询,所幸在查询了三家银行之后,终于查到该账户的开户行为中国银行渭南杜桥支行,该账户有存款12万元,但为冻结状态。原来山东省某法院因办案需要冻结了其银行账户,并需扣划8万余元。几经周折查询到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却远远不够两个案件的案件款,承办人不能看着自己几番周折的努力付之东流,更不愿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成为一纸空文。这个账户现在有12万元,是什么时间进账的?现在是否还在使用?以后还会不会进账?带着这些疑问承办人向银行要求调出该账户的收支流水,发现该账户一直有较大数额钱款进出,近期仍有几笔数量不小的钱款进入,才有了12万元存款。承办人当机立断对该账户进行冻结。账户冻结后,橡胶制品公司主动与两案申请人和解,上海设备公司愿意放弃部分利息,双方以16.5万元达成和解,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中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现金5054元,其余案款从账户扣划。两个月后经查询橡胶制品公司的银行账户已冻结存款28万余元,与山东省某法院协商后由该法院扣划8万余元,下余20万余元扣划进临渭法院执行局账户。现案款已全部兑付给两案的申请执行人,案件执行终结。
执行案件常常需要承办法官挖空心思从细微处入手,抽丝剥茧的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辞辛劳顺藤摸瓜多方查控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才能使案件得以执结。当前,执行案件困难重重,解决执行难题任重道远,但临渭法院全体执行干警相信,只要像这两位承办执行法官一样,见微知著,不辞辛苦;既能斗智,又愿付诸行动,任何时候都不气馁、不放弃,便能尽快化解和解决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