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临渭法院审监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发持续两年之久的纠纷,化解了双方企业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渭南某汽车销售公司与被告渭南某建筑机械公司均系我市民营企业,此前两企业关系良好,被告建筑机械公司承建原告汽车销售公司4S店的建设工程,工程投入使用后汽车销售公司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使4S店无法正常使用,遂原告起诉至本院,要求被告建筑机械公司承担因4S店不能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损失。而被告也因工程款问题诉至法院要求尽快支付,导致双方关系僵持、矛盾升级。后双方对鉴定提出异议,进入再审程序,受理该案后,就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各执一词,始终无法坐下来协商等多种原因和案件的特殊性,合议庭人员与主管领导进行了研究,确定了力争调解结案,案结事了的处理意见。随后,合议庭人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了联系,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并在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后,对双方当事人的症结进行了分析,因为双方谁都不愿意先低头认错,所以也导致纠纷迟迟不能解决。于是合议庭人员利用背靠背等多种调解方式,给双方当事人言以利害、释法析理,通过耐心细致的疏导和劝解,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双方当事人最终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握手言和,使这起持续两年之久的纠纷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将尽快履行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