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伴随着鞭炮声及周围群众的掌声,当事人宋某将一面写有“法律先锋,匡扶正义”的锦旗送到临渭区人民法院官道法庭庭长李亚红手中,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感谢法院的公正判决,维护了我的权益啊!”
宋某是官道镇某村组村民,长期从事畜牧养殖,2011年与该村另一村组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每年以1万元的费用承包该村组23亩盐碱地,承包期限为30年。随后双方对该合同在渭南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签订后,宋某在该土地上发展养殖业,先后投资了二十余万元进行场地设施建设后开始养殖生产,可不曾想在其向村组缴纳2016年的承包费时,却被告知该村组原组长已卸任,该组和他人另行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拒绝收取宋某的承包费用,也不认可其组上与原告所签订的合同。宋某遂一纸诉状将该村组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官道法庭针对该案目前的现状,进行了调查了解,并确定了由官道法庭庭长李亚红担任审判长承办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一方面她同合议庭成员积极与双方沟通交流,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原、被告之间分歧较大,在多次调解未果后,法庭依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法规,作出了认定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合法有效,由村组继续履行该合同的判决。
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原告宋某对耐心细致的官道法庭全体法官干警公正廉洁、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所感染,表示自己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为自己讨回了公道,挽回了损失,所以特制作一面锦旗表达谢意。
依法维权,公正裁判,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官道法庭践行法治精神的有力举措,一面锦旗不仅是一份荣誉,更多的是一份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发挥职能、恪尽职守,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高效,真正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