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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法院:迅速掀起向刘改幸学习热潮
作者:刘通  发布时间:2017-08-24 17:13:13 打印 字号: | |
  2017年8日22上午,临渭法院各党支部按照党总支要求召开“全国优秀法官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党员法官干警认真学习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迅速掀起向刘改幸学习活动的热潮。

  刘改幸同志是全省政法干警的杰出代表,是延安精神哺育下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好党员、好法官、好干部,是全省政法系统党员干部学习的楷模。他生前系延安市延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他扎根基层22年,忠诚履职,执法为民,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人生价值;终因积劳成疾,于2016年9月26日因公殉职,年仅44岁。延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其“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其追记一等功,陕西省委政法委作出了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向刘改幸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法院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为了增强学习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的实效性,院党总支就开展学习刘改幸活动做出专题部署,明确了组织好学习活动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要求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学习他对党忠诚、不忘初心,视人民利益为根本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既维护公平正义又具有人文关怀的职业操守;学习他勤勉敬业、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敬业精神;学习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清白做人、干净干事的优良作风。并在全院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典型、比学赶超,争做优秀法官的热潮。

  院党总支要求,全体干警要把学习“全国优秀法官”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与做好司法审判实践工作、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提升司法水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打造“管理精准到位,审判专业一流,队伍团结奋进,群众满意拥护”的临渭法院新形象。

  专题学习会上,全体党员法官干警们纷纷表示,要以刘改幸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勤勉敬业、忘我工作,‘一心为民司法、终生奉献岗位’的新时代‘燃灯者’”精神,积极进取,忠诚履职,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高增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