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贺爱民带领人大视察工作组深入临渭法院视察法院庭审及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并就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座谈交流。
视察组首先旁听观摩了临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郝某妨害公务一案。该案被告人郝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2017年4月7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郝某驾驶出租车,在渭南市客运中心站内违规拼座载客,后被渭南市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石某、刘某发现,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被告人郝某拒不配合,驾驶出租车继续前行,致使站在其车前的石某被迫趴在该车前引擎盖上,但郝某并未停车,继续驾车将石某托于前引擎盖上,从渭南市客运中心站内出租车专用通道行驶至渭清路北段后,由于路面拥挤,车速放缓,石某趁机跳车后摔伤,后被告人郝某驾车离开,石某受伤入院治疗。
该案由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鹏担任审判长与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在审判长主持下,人民陪审员对被告人的询问准确、恰当,尤其在查明犯罪事实,相关证据认定上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庭审后,经过合议庭合议,对被告人郝某当庭宣判,被告人郝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随后,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与法院部分党组成员和刑事审判庭有关人员及部分基层人民陪审员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 。在座谈中,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军武就人民陪审员工作从建立领导机构、人员保障、权力保障、业务培训等方面的主要工作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建议以及下一步如何完善合议庭评议机制,建立人民陪审员考核约束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法律培训力度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汇报;党组书记、院长童建军就当前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动态、经费保障以及下一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方向等问题进行了汇报交流。会上,刑庭庭长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汇报后,参审人民陪审员就参与庭审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视察人大代表会上也相继发言,结合前期视察调研情况和本次视察对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审判作用发挥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最后,区人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贺爱民指出,通过参加庭审观摩,审判程序规范,节奏控制较好,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气氛庄重严肃,人民陪审员对案件熟悉,在庭审中询问准确,发挥了很好作用。并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人民陪审员来自于群众,是法院与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发挥着联络员、宣传员、调解员、监督员的作用,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的重要性,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不断提升法院公信力。二是要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考核激励机制。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管理,细化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积极性,不断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优势,提高案件参审质量。三是要建立工作协调联络机制。法院与区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的协调联络,坚持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人民陪审员工作,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使用监督。
调研期间,视察组对少年法庭的园桌审判、判后回访、心理疏导、送法进校园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