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律的温暖送进老百姓心里—这就是我们的好法官、好干部、好党员刘改幸同志一生的写照。他坚持信仰、崇法尚德,他一身正气、忠诚为民,他心怀国家、满腔热血,他用自己的言行践行着当初司法为民的誓言,他为推进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甘当“燃灯者”,他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
怎样的人,怎样的人民法官,才能折服众人之心,才能获得全社会的尊重与认可?我深深的被刘改幸同志的先进事迹所感染、所打动、所震撼,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可是他的精神却足以感动一座城……
刘改幸同志不仅是延安精神哺育下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好党员、好干部,更是一名杰出的法官,他的事迹告诉我们:一个人只要有坚定地理想信仰、人生信仰、法治信仰,就不会害怕困难、迷失方向,就敢于在党和人民群众需要的时候站出来,挑起勇破坚冰的担子,直挂云帆济沧海。
光荣的使命呼唤伟大的精神。学习刘改幸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对党忠诚、不忘初心,视人民利益为根本的公仆情怀,延续他用生命践行司法为民的誓言。19年来,他始终坚持“执行案件无小案,群众利益无小事”,他不断告诫自己和同事“决不能让法院的判决,成为当事人的法律白条”。工作中,他以法律引导人、以诚心说服人、以耐心打动人、以真心帮助人,他用一颗时刻牵挂着当事人的心,收获了无数当事人满满的牵挂。
学习刘改幸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职业操守,他用对法律的信仰和执着维护公平正义,他将法律的温暖送进老百姓的心里。自刘改幸同志参加工作后,从执行员到助理审判员再到执行局局长,执行工作一干就是19年。工作生涯中,他始终用生命践行着誓言,严格执法、巧化纠纷,他用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
学习刘改幸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勤勉敬业、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他凭着一股敬业之心硬是把职业干成了事业。身为执行局局长,他永远挺身在执行工作的最前沿。“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需要一颗怎样无谓的心,一种怎样顽强的精神?19年来,超负荷的工作早已让他的身体疲惫不堪、积劳成疾,但直至去世他仍然坚守岗位,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他躺在病床上还在不断重复的那句话:“我的手机不能关机,否则,当事人找不到我,得多着急啊……”
学习刘改幸同志,就是要学习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他用言行告诉我们:比物质更重要的是人心!在刘改幸同志去世以后,同事和家人在帮他整理办公室物品,总共只有三类物品:一类是他工作多年获得的荣誉证书,一类是摞起来的厚厚的案卷,一类是他一直在服用的治疗胃病、心脏病的药物,他甘将自己热血的青春献给祖国的司法审判事业,他用自己的言行谱写着无悔的生命赞歌……
在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的引领下,我立志要把自己打造成一名拼搏奋献的法院人,并为打造“队伍团结奋进,管理精准到位,审判专业一流、群众满意拥护”的临渭法院新形象而奉献自己的力量。敬业奉献是刘改幸精神的强大力量,我要以他为榜样,继承他的信仰和精神,更多的深入基层服务一线,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习近平总书记曾教育年青一代:“现在,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将来,青春是用来回忆的。年轻人不应妄自菲薄,同时要自强不息。”只有凝聚强大的法治梦,才能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只有用我们基层法律人点滴的奉献,才不辜负人民的期望、法治的未来。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往之”。身为青年一代法官,也许我们的力量还尚不足道。但是,正是中国无数这样像我们一样立志将自己热血的青春献给祖国司法事业的青年法官,将会日以继夜的守护公平正义。我们应当以刘改幸同志为榜样,坚持自己的法治梦想和法律信仰,不断完善自己的司法能力和水平,用司法的温度去感染每一位人民群众。
斯人已去,精神永存。感动只在一瞬间,行动上尚需长久时!我愿和所有青年法官一道,在这片青春的沃土上像刘改幸同志那样,不忘初心,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