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临渭法院副院长王军武公开开庭审理张某盗窃一案,案件的审理从立案到开庭仅用了五个工作日,从宣布开庭到庭审结束仅用了十五分钟,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这是临渭法院积极学习探索,并形成了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成立了速裁审判庭,推行速裁工作新机制取得的新成效。
速裁庭成立之初,全庭同志对速裁案件办理流程、速裁案件工作机制等规章制度进行学习讨论,并对速裁庭办理的民事案件及刑事案件分别制定了详细的案件办理流程,对速裁庭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从甄别到送达、庭前准备、开庭、宣判每个环节都明确责任;从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到书记员各司其责、各尽其职;根据速裁程序灵活、便民的原则,将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通过庭前会议等形式,由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在庭前向当事人充分告知,缩短了庭审的时间,加快了案件的审理期限。
自11月以来,速裁庭严格遵循“速转、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速执”以及“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当庭调解或宣判、当庭制作裁判文书、当庭履行”的速裁机制。对适用速裁审理的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平均用时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真正做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充分体现了简便、快捷、便民和注重调解的速裁原则,在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同时,有效配置审判资源,努力提高审判效率,最大程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