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化解执行难题,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农历新年,临渭法院于2月1日9时至2月3日9时开展为期48小时的“2018”飓风行动之一“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本次行动成立执行指挥部,童建军院长任总指挥,李向红副院长、王选民局长、周东峰主任任副总指挥。行动分为执行一组、执行二组、执行三组、宣传报道组、后勤、警力保障组、执行指挥中心六个行动组,举全院之力确保执行行动顺利进行。执行活动期间渭南中院还指派李筱勇副支队长带领十余名法警为此次行动提供警力保障。短暂的动员仪式后,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开始。执行干警们兵分三路对被执行人围追堵截,采取白天单位围堵,夜间家中突袭的战略,发挥不怕吃苦、不畏严寒的精神,连续作战出其不意。
案例一:贾某与孙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生效后,孙某仍未按期履行,贾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向孙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孙某与申请人发生争吵,情绪激动,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行动中,申请人提供孙某在其父所开的砂锅店干活,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前往,考虑到该砂锅店的营业时间为每天晚上,下午6时,由李向红副院长及王选民局长、市中院李筱勇副支队长带队,一行十余人前往砂锅店,将孙某传唤至法院,其仍表示没钱,拒不履行。法院依法作出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如其仍拒不履行,临渭法院将进一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二:李某向赵某借款50000元,被告寇某为担保人,后李某无力偿还,担保人寇某代其偿还7500元后再未偿还借款,赵某诉至法院,经调解,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寇某依约履行了部分案款,下余4000元一直未履行,赵某遂向临渭法院申请执行。本次行动中,承办法官将双方传至法院,询问案件履行情况及双方想法,被执行人寇某表示自己作为担保人不仅承担了本金,也偿还了大部分利息,剩余4000元利息申请人李某应当放弃,所以一直没有履行。承办法官通过对案情了解,认为寇某确实履行绝大部分案款,不宜采取强硬手段,故单独和被执行人谈话。安抚其情绪,并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心理委屈可以理解,但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无条件履行。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寇某终于打开心结并当即通过微信向申请人李某履行了执行案款4000元,双方握手言和,案件顺利执结。
有了前几次的行动经验,飓风行动日趋完善。临渭法院飓风行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拘留 28人,扣押车辆2辆,执结案件49件,到位标的246.3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