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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法院:刘通荣获“临渭好青年”荣誉称号
作者:高增恩  发布时间:2018-05-09 15:23:27 打印 字号: | |
  第69个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临渭区首届“临渭好青年”颁奖典礼在渭南市育红中学举行,临渭区人民法院刘通同志获得“临渭好青年”荣誉称号。

  刘通自参加工作以来,曾先后在基层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工作, 2017年她因工作需要从刑事审判庭调入立案庭,负责窗口接待群众工作。经她独自整理的案卷有86部案卷被法院评为优秀案卷,23个案卷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案卷。此外她还积极参加了临渭区法院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队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竭诚奉献,努力践行“我是政法人,服务为人民”的诺言,一年来共参加了各项志愿服务活动10次,法律授课2次,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册1000余册,获得了队友及群众的广泛好评。

  刘通同志从事立案信访近一年的时间里,接待群众来访近千人,阅读群众来信300余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身为一名年轻的女法官,她立足于自己平凡的岗位,从不叫苦,从不叫累,把公正效率担上臂肩,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得到真正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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