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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法院:巡回审判暖人心 惩罚教育两不误
作者:刘莎  发布时间:2018-05-17 15:58:47 打印 字号: | |
  5月17日,临渭法院速裁庭巡回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在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教育效果。

  2018年1月16日,被告人赵某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与受害人李某某驾驶的中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致被告人赵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经司法鉴定被告人赵某某血清中乙醇含量为197.26mg?100ml。另经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赵某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后被告人赵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及电话联系得知被告人赵某某因事故受伤比较严重,至今卧床休养,行动不便,便及时将案件特殊情况向主管院领导反映。经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承办法官决定前往被告人赵某某家中向被告人送达案件起诉书及传票等相关材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多次与公诉机关及被告人村委会沟通联系,将庭审现场搬至被告人赵某某所在的村委会,现场开庭审理此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某醉酒驾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赵某某能在侦审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法庭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且根据被告人赵某某的身体状况及悔罪表现,依法对被告人赵某某判处缓刑。

  此次庭审是临渭区法院速裁审判庭采取的众多快捷、便民措施的体现。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以案说法给当地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旁听群众纷纷表示以前只听说酒驾要被判刑,但总认为喝一点酒没事,且存在侥幸心理。此次巡回审判使他们充分认识到酒后开车的危害。在彰显法律权威的同时体现司法为民的情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高增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