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9时,临渭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看守所“改建”的法庭内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对被告人米某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同时对被告人米某某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被告人米某某为筹措赌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广大群众迫切需要购买口罩的心理,在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借助微信群等方式,散布“有大量正规渠道现货口罩”的虚假信息,以预先支付货款的名义,骗取多家单位及个人现金共计386000元。2020年2月18日,被告人米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将所得赃款已赌博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米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虚构其能购买口罩的事实,利用微信冒充口罩厂家,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及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全民万众一心抗击疫情之际,切勿贪图利益妄想发“疫情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民众: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务必通过正规渠道;保持理性,增强信息甄别能力和个人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