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渭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利用网络成功调解了一起双方当事人处异地的抚养权纠纷案件。以实践彰显了网络调解平台的快捷、便民、高效的显著效果。
原告霍某(女)、被告南某(男)均系临渭区人。2017年7月28日,原、被告在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时协议将孩子交由被告南某抚养。但由于被告南某身处异地工作,因经济原因不能够完全尽到抚养义务,且离婚后孩子也一直随原告霍某生活,为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及接受教育便利,原告霍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由于被告南某现处广州市,返回临渭区处理纠纷有诸多不便。经征询意见后,双方均同意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诉前调解。立案当天,苏瑞利法官决定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视频连线隔空调解。调解前,调解员校珊与双方当事人多次电话沟通,并指导当事人注册、登录微信中的“多元调解”小程序,然后通过调解平台向双方当事人发起了视频邀请。调解员和原、被告分处三地隔空进行调解。经过在线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就孩子的抚养权变更、抚养费用的给付等达成协议,整个过程语音清晰、画面流畅。随后,苏瑞利法官将调解协议文本在线推送给双方当事人。经过当事人阅读后通过电子签名进行了确认。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对协议予以确认。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在线调解是临渭法院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进一步推进司法确认试点工作,实现繁简分流改革及“简+快”的重要目标,也是临渭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启用网络诉讼服务功能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功能的运用,让当事人足不出户解决了纠纷,高效,便捷,及时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临渭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将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应用与推广,加大宣传力度,对辖区内的人民调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在线解决纠纷,切实为当事人提供最大的司法便利,彰显“两个一站式”建设及诉源治理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