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临渭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由临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海某甲、海某乙等二十八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
临渭区检察院向临渭区法院提起公诉并指控:2011年12月25日上午,被告人海某甲、海某乙等二十八人为取得拆迁赔偿,聚集于齐月置业公司在建的华阳时代广场工地附近,采取发放白帽子让冒充回民,车辆封堵东风大街主干道、抬放棺材等手段,寻衅滋事,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起案件涉及恶势力犯罪、人员较多,且有少数民族人员涉案。为了保障案件的顺利审理,临渭区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了周详、细致的疫情防控工作和庭审警务安全保障等应急处置方案。同时,与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临渭交警大队、临渭区卫健局及时对接沟通,在各部门的协助下顺利完成了案件的审理工作。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规范严谨、井然有序。庭审期间,临渭区法院还邀请部分区政协委员旁听了案件审理。由于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渭区法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重拳出击,打击黑恶势力。截至目前,已审理多起涉黑涉恶案件,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平安临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