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渭法院闫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实现了双方共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起扶养费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系农民,无经济收入。原告李某患有尿毒症多年,高额的医疗费迫使原告李某起诉自己的丈夫王某某要求支付扶养费。由于该案系婚姻家庭类案件,加之原告李某患有重病,承办人对这起案件非常重视,第一时间将原、被告分头传到法庭了解案情,得知双方当事人矛盾很深,怨气很大,究其原因是被告王某某曾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原告李某离婚,原告李某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王某某的诉讼请求。承办人深感此案不仅要注重法律效果,更要注重社会效果,因此,承办人从实际出发,解决双方当事人真正想解决的问题。
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促膝长谈,对二人释法明理、背靠背做大量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共识,王某某向李某支付了2万元的生活帮助金,李某与王某某到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案件以李某撤回起诉告结。双方当事人由来法庭第一天的怨气降到了和气,此案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王某某为感谢闫村法庭同志们的艰辛付出,送来“尽职责心系百姓 做实事福传万家”锦旗一面,这不仅仅是锦旗更重要的是对闫村法庭工作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