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临渭法院崇凝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近十年,涉及数个家庭的排除妨害民事纠纷案件。
原告何某与被告张某、李某、靳某、王某、史某、杨某等六被告均系崇凝法庭辖区某村同组村民。自2012年起,六被告因与原告何某之间的经济纠纷导致双方多年来矛盾不断,虽经村组干部多次交涉但效果不佳,未能化解双方矛盾,双方积怨不断加深。2019年3月,六被告进入原告何某的果园开始耕种至今。2020年8月,原告何某以六被告侵占其果园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果园并赔偿经济损失36万余元。
该案进入诉讼程序后由崇凝法庭负责承办,崇凝法庭庭长韦平当即决定与副庭长刘莎及人民陪审员冯旭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原告何某的鉴定申请,鉴定机构认定果园经济损失近19万元。2020年12月23日是该案的开庭日,合议庭认为因该案涉及当事人较多,加之双方矛盾冲突严重,若能成功调解该案更有利于化解纠纷、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为此,开庭前,合议庭成员集思广益,根据原、被告个人不同的特点,分别确定调解思路和方案,充分利用诉讼风险告知、情感交流、换位思考等方法,秉持一颗“公心”、怀着一颗“诚心”、坚持一份“耐心”,最终使得原、被告双方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六被告同意返还原告何某果园并赔偿一定损失”的调解结果。同时,崇凝法庭充分利用信息化办公系统的“电子印章”功能及时制作民事调解书并当庭向原、被告完成了送达。
该案成功调解结案后,原、被告双方对崇凝法庭办案干警敬业的职业精神、热情的工作态度、较高的职业素养大加赞赏。12月26日,六被告将一面印有“人民公仆 无私奉献”的锦旗和一封朴实的感谢信送给崇凝法庭,以表对该案能顺利调解结案的真心谢意。至此,经崇凝法庭干警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持续多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树立了临渭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