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期,临渭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通过互联网调解平台及微信调解成功化解多起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安徽某建筑垃圾清运公司诉中铁工程局某公司一案,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与原被告代理人多次电话及视频沟通,原被告均同意进行调解。因原告住所地在安徽省,为减少诉累、节约诉讼成本,提高案件审理速度和效率,经原被告同意,10月21日,在临渭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的技术支持下完成了本案的调解,书记员经提前调试设备、测试,指导原被告成功连线,最终达成协议且完成云上签字确认。
人保某公司起诉杨某、孙某夫妻二人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为克服近期全国各地严峻的疫情形势,被告二人不方便前来法院参加诉讼,考虑到二被告对云上调解程序适用不熟悉,故经原被告同意,10月25日,通过在线核对身份,征求意见后,适用微信程序进行了线上视频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签字确认。
近期,临渭法院民二庭已将多起当事人因疫情无法出庭的案件,征求双方同意后安排了“云上法庭”线上调解。“云上法庭”远程视频审判模式的应用既解决了当前疫情反弹形势下当事人不能到庭应诉的实际问题,有效避免了人员聚集,又规范、高效地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的司法服务,真正做到了审判防疫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