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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故市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作者:杨潇  发布时间:2022-01-10 17:00:0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故市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作为临渭区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故市人民法庭承担5个乡镇约23万人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近年来,故市法庭平均结案均在600件以上,案件质效位居全院前列,积极融入基层治理,打造“三调联动+司法确认”工作机制,特色鲜明。

近年来,故市法庭面对收案日益增多的现实,建立案件审理节点责任制。在案件的送达、开庭、宣判和调解等程序上,设立时限,明确承办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分工与责任,法庭的审判质效明显提高。案件审理平均天数大幅缩短,案件结收比均在1.01以上。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多调少判,以调保稳”的工作思路,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采用多种方式的调解工作,2020年之前案件调撤率的70%以上,2021年达到了83%,案件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故市法庭积极加强诉源治理机制建设,立足辖区实际,积极与辖区党委和政府联系,着力打造“三调联动”机制,在辖区5个乡镇范围内建立了法庭—乡镇司法所(交警中队、派出所)—村民调解委员会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辖区人民调解员和特约调解员达到220余人,引导多层面力量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故市法庭大力推广确认调解协议制度,群众发生纠纷后,经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法庭对调解协议依法审查后确认效力。2021年以来,故市法庭举办司法确认工作培训会3次,向辖区集镇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5份,参与村镇调解36次,审查调解协议54件,司法确认调解协议11案。

“三调联动+司法确认”机制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不但降低了群众解决矛盾的成本,遏制了矛盾的扩大升级,还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张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