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国徽,拉起横幅,4月19日上午,临渭区人民法院故市人民法庭的法官们又一次背着案卷,将庄严的审判法庭搬到百姓家门口,让人民群众就地参与诉讼,力争矛盾现场化解,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司法服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当事人赵某某与李某某因承包地产生争议,赵某某认为该涉案土地系自己与临渭区某某镇某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后承包,要求李某某停止其侵权行为,而李某某则认为赵某某并未取得该涉案土地的合法承包权,双方就此产生争执。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土地承包经营相关问题,为零距离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遂决定对该案进行巡回进村审理。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地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2022年4月以来,临渭区人民法院大力开展“转作风强素质提质效”百日攻坚专项活动,故市法庭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继续加大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力度,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工作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