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由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渭南市临渭区林业局联合打造的“秦岭花园国有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秦岭花园国有林场揭牌。
临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东亮,临渭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武,临渭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刚代表三方签约“共建秦岭花园国有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合作框架协议”,共同为“秦岭花园国有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张东亮表示,设立秦岭花园国有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和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及秦岭保护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司法战线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益实践。临渭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诉讼审判职能,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生态修复和责任追究模式,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历史责任和法治责任,与临渭检察院、临渭林业局紧密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秦岭地区非法采伐、非法狩猎、非法贩卖野生动植物等犯罪活动,以司法之剑护卫秦岭的绿水青山,服务美丽渭南、美丽陕西高质量发展。
仪式由渭南市临渭区林业局副局长杨霄主持。临渭法院、临渭检察院、临渭区林业局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干警代表及国有林场工作人员参加仪式。
仪式结束后,国有林场工作人员带领参观秦岭花园国有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