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在临渭、富平两家法院的紧密协作下,一起抚养费纠纷及关联的抚养权纠纷案件执行到位,彻底解决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有效维护了裁判文书的司法权威,彰显了全国法院一家亲的良好作风。
孩子王某的母亲于2020年10月因交通事故去世,后王某一直由其外祖父母抚养。4月,其外祖父母起以王某为原告将王某之父郭某起诉至临渭法院主张抚养费,案件分到高新法庭,负责人李建国了解到双方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积怨较深,能否妥善处理关乎孩子健康成长,应力争修补亲情关系。
经过庭审前后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郭某同意从保险公司赔偿给王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中,拿出4万元支付给王某的外祖父母(郭某之岳父母)用于弥补三年来抚养费。
与此同时,李建国得知郭某起诉其岳父岳母主张抚养权的胜诉判决生效后,正在富平县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当中。
为了彻底化解纠纷,满足当事人一次性解决纠纷矛盾的愿望,李建国又说服王某祖父母配合将王某交由郭某抚养,王某的外祖父母将王某带到高新法庭顺利移交。
看到孩子生活物品较多,郭某只身前来无交通工具,李建国和富平法院执行局干警帮助郭某将孩子和物品送到其居住地,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干警不辞辛苦、认真负责的精神连声感谢。
近年来,高新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拓展思路、用活措施,高效便民,绝不机械办案。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