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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惹麻烦,执行解纠纷

作者:华文梅  发布时间:2024-11-05 08:52:43 打印 字号: | |

案件一

   “我真的以为我到闭眼都要不回来这笔钱了。”一起跨越二十余年的借款纠纷,在速执二团队的努力下,案款全额执行到位。申请人陈某合年过古稀,鳏居在家,卧病无法出行,且无银行账户,如何兑付案款又成了问题。为尽快将执行款送到陈某合手中,解决其生活困难,完成其多年心愿,10月31日,速执二团队负责人白萌专程来到陈某合家中,将执行到位的案款如数送到申请人手中,陈某合欣喜之余,对法院送钱上门一事非常感激。

2003年,被执行人张某民以急需为父治病为由向申请人陈某合提出让陈某合自信合贷款4000元,本金及利息由其承担。张某民在拿到贷款后一直拒绝还款,陈某合无奈只能向信合先行偿还。后陈某合要求张某民还款的诉请得到法院的支持,因张某民长期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案件得不到执行。近日,陈某合亲友来法院称发现张某民因家中有事回家,有可能马上离开,速执二团队负责人白萌带领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将张某民带至村委会,经承办法官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当前打击“拒执”行为的法律规定,言明利害关系,最终张某民兑付了全部案款,这起纠缠了二十余年的纠纷终于得以彻底解决。

案件二

    10月31日,速执二团队收到了一面特别的锦旗,特别之处就在于这面锦旗是由被执行人赠送的。本是出于对亲友的信任,被执行人肖某发于2016年以名义借款人身份向申请人杨某武借款一万元并出具借条,随后将借款以现金形式如数交付给实际借款人梁某,后因梁某未能如期还款,导致杨某武起诉,要求肖某发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速执二团队执行干警向梁某核实,确认该笔借款确由其实际使用,经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实际借款人梁某自愿向杨某武支付了全部案款。被执行人肖某发称感谢执行干警帮他卸下了压在他心里多年的担子,以后对于亲友间的借款将会更加谨慎,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胜诉权益的兑现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临渭区法院执行局一直以来将快速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目标,对涉及民生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升当事人的获得感。在此提醒大家,生活中擦亮双眼,勿因一时的“好心”让自己陷入纠纷,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责任编辑:王柯婷